某某电梯摔倒
松阳县律师网
2025-05-02
若县医院作为电梯的管理者,在电梯摔倒事件中,若未能提供安全的使用环境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,需承担赔偿医药费、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的责任。若县医院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则可免除责任。若摔倒由第三人行为造成,县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时,需承担补充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你应立即收集证据,如监控录像、医疗报告等,证明摔倒事实及伤害程度。向县医院提出赔偿要求,包括医药费、护理费等。若协商无果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要求县医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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